甘肃省财政厅 甘肃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甘肃省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预算绩效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市州、省直管县市财政局、林业(农林、林业和草原)局,省级直属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国家林业局《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财农〔2016〕197号),财政部《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的通知》(财预〔2018〕167号),以及省财政厅、省林业厅《甘肃省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甘财农一〔2017〕61号)等有关规定,我们制定了《甘肃省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预算绩效管理实施细则》,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甘肃省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预算绩效管理实施细则20190104-155908-3928.pdf
账号+密码登录
手机+密码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