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林业局关于开展林业贴息贷款项目市级核查的通知
庆林发〔2017〕273号
庆阳市林业局关于开展林业贴息贷款项目市级核查的通知
华池县、宁县、镇原县林业局:
省财政厅、省林业厅已将2017年度林业贷款财政贴息资金下达你县(甘林计函〔2017〕525号),市局决定对这些项目的建设、管理以及贷款资金使用等情况进行全面核查。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目的
通过对2017年度林业贴息贷款项目的检查,了解项目具体实施情况,掌握相关企业财务管理水平、林业贷款资金使用情况以及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及时整改,推进我市林业贷款贴息资金管理工作水平不断提高。
二、检查对象
201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新增贷款贴息补贴项目,具体如下:
1、宁县海升现代农业有限公司“3000亩苹果矮化密植示范基地建设”项目(宁县);
2、庆阳海越农业有限公司“7000亩苹果矮化密植示范基地建设”项目(宁县);
3、镇原县海越农业有限公司“5000亩苹果矮化密植建设基地建设”项目(镇原县);
4、庆阳润园绿化有限责任公司“4500亩油松、杨树补植及抚育,维修林间道路40.34公里”项目(华池县)。
三、检查内容
(一)县林业局在计划申报和贴息资金申请过程中,申报材料包括可行性研究报告、贷款合同、借款凭证、利息付息单等的完备性和真实性。
(二)各项目实施单位重点检查贷款额度和期限是否真实,项目建设内容和贷款用途是否与申报材料一致,支出范围是否符合政策要求,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是否规范,基础档案资料是否齐全,龙头企业项目是否起到了带动示范作用等内容。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检查工作,强化法纪意识、责任意识、管理意识,切实加强对林业贷款贴息资金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确定一名工作人员提前整理好所需材料,包括:计划申报文件及资料,贴息申报文件及资料等,确保检查工作顺利进行并取得实效。
(二)认真总结,及时整改。检查组将通过文案调查和现地检查的方法,对相关企业的内业资料和会计档案进行全面检查,同时实地抽查各项目建设情况。对查出的问题以书面形式告知相关林业局和企业,相关单位务必按要求认真,如期上报整改报告。
特此通知。
庆阳市林业局
2017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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