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城县林草局简化林地审批流程优化营商环境
今年以来,庆城县林业和草原局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以“两型”机关创建为契机,多措并举优化营商环境,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强化服务意识,全面做好征占用林地审批服务工作,确保重点项目建设顺利实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建设项目征占用林地和林木采伐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以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负专责、承办二级单位负责人负具体责任的工作机制,细化分解工作目标任务,明确责任,强化工作协调,切实提高工作效率。
二优化工作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在严格审批程序的前提下,简化办事流程,对凡是无设定依据的申报材料一律取消、无法定依据的初审环节进行优化,推进审批环节进一步减少、审批手续进一步简化、审批机制进一步优化、审批效率进一步提高,全面提升行政审批服务效能。不断充实林地审批工作力量,确保项目单位使用林地随报随查验,审核合格一批审批一批,实现了审批零积压。
三主动提前介入,强化服务工作。为确保庆城县建设项目顺利推进,县林草局主动参与,提前介入,积极做好项目建设征占用林地及林木采伐的审批、监管和服务工作。主动了解建设项目涉及使用林地情况,及时与用地单位沟通,对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的必要性、用地规模及选址等提出意见建议,并将审批流程、申报材料等事项一次性告知项目建设单位或承办单位,为项目审核审批做好前期准备工作,最大限度压缩审批时间,提高审批效率。
四加大执法力度,提升监管效能。在为项目建设提供优质服务的同时,严格依法管理,强化监督,坚决杜绝违法占用林地和违法采伐林木行为的发生。一是严格征占用林地审核审批。根据建设项目的性质,正确区分永久占地和临时用地。二是加强林地使用和占地采伐监督管理。坚持依法使用林地,加强对建设单位使用林地跟踪监管。对未批先占、少批多占、擅自改变用途和使用性质的,坚决依法处理。严格执行凭证采伐制度,没有取得合法的林木采伐许可证,施工单位一律不得采伐林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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