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宁县2020年度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实施方案》的批复
庆阳市林业和草原局
关于《宁县2020年度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实施方案》的批复
庆林规财〔2020〕49号
宁县林业和草原局:
你局《关于呈报〈宁县2020年度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实施方案〉的报告》(宁林发〔2020〕86号)收悉,根据《庆阳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任务计划的通知》(庆林规财〔2020〕5号)精神,市局对实施方案进行了认真审核,现就你局2020年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批复如下:
一、全县纳入补偿的公益林共33.43万亩,全部为国家级公益林,划分为16个责任区,配备208名管护人员实行专业管护,望切实加强巡山管护,确保国家级公益林资源安全。
二、中央财政共下达你县2020年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补助529万元,其中:
1、集体及个人公益林经济补偿费374.192万元(11.2元/亩),通过“一卡通”兑现到户;
2、公益林管护费74.88万元,根据考核结果每半年发放一次,兑现给护林员本人;
3、防灾减灾费76.928万元,制作张贴宣传版面18个,3670元/个,共6.606万元,设立护林防火宣传牌192面,3662.6元/面,共70.322万元;
4、公共管护费列支3万元,用于监督检查验收管理及公益林工作人员差旅费支出。
纳入政府采购目录的物资必须按规定程序办理政府采购手续,认真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和合同管理制,切实加强项目组织管理,确保项目建设质量。
望严格按照批复的实施方案组织实施,不得擅自调整、变更建设内容和规模,严格补偿资金使用管理,确保专款专用。要组织开展公益林保护管理和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兑付使用情况自查,11月底前将自查结果报市林草局。
特此批复。
庆阳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0年5月22日
账号+密码登录
手机+密码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