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庆阳市林业和草原局及下属单位公告
按照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二巡察组于2023年9月下旬至2023年12月下旬对庆阳市林业和草原局及下属单位进行巡察。
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巡察期间主要受理反映市林业和草原局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干部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有关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以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情况反映,将按有关规定转交有关部门处理。
为了便于干部群众反映情况,现将巡察组受理举报和反映问题的方式公告如下:
一、设1个固定意见箱:庆阳市西峰区长庆大道164号市政府3号集中办公区门前。
二、设专门电子信箱:qswxcz2@126.com。
三、设专门信访电话:19993498824,受理时间:8:30-20:00。
四、巡察组受理信访的时限为2023年10月9日至2023年12月15日。
市委第二巡察组
2023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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