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林草局惠企政策
政策名称:林业贷款中央财政贴息
享受对象:从事造林、森林抚育、林木良种培育、营造木本油料林、规模化防沙治沙试点及国家重点支持的储备林等林业生态建设的国有林场、林业企业、林业专业合作社、农户及林业职工个人等经济实体。
申请条件:1.各类经济实体营造的生态林(含储备林)、木本油料经济林、工业原料林贷款;2.国有林场为保护森林资源、缓解经济压力开展的多种经营贷款,以及自然保护区、森林(湿地)公园开展的生态旅游贷款;3.林业企业、林业专业合作社等以公司带基地、基地连农户的经营形式,立足当地林业资源开发、带动林区经济发展的种植业以及林果等林产品加工业贷款;4.农户和林业职工个人从事的营造林、林业资源开发贷款。
所需材料:1.县级林草主管部门提供资料:(1)下年度林业贴息贷款申请报告、《林业贴息贷款项目计划申报表》、《林业贷款中央财政贴息需求情况表》;(2)辖区范围内所有林业贴息贷款项目建设情况和贷款使用情况检查验收报告;(3)拟申报贴息项目公告公示材料;(4)林业贴息贷款项目申报承诺书。
2.申请贴息企业提供资料:(1)中国人民银行征信报告或放款银行、当地林业主管部门、项目实施单位三家联合出具的贷款真实性证明;(2)企业与放款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包括抵押合同)、银行借款凭证、银行结息单;(3)企业上年度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企业财务报表附注;(4)可行性研究报告(3000万元及以上项目)或可行性研究报告标准文本(3000万元以下项目)。以上材料需一式三份装订成册,并提交PDF扫描件。
办理流程:申报受理-材料审核-上报省级林草主管单位
起止时间:按照省级主管部门通知时限办理(一年一贴)
承办单位:庆阳市生态公益林补偿办公室
联系方式:0934-8217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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