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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阳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做好2020年度全市工程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9-10 17:26:37 浏览次数: 【字体:

庆阳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做好2020年度全市工程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庆林发〔2020〕371号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林草局、市直有关单位、局直属单位、有关企业:
        根据庆阳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度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庆市职改办发〔2020〕03号)
要求,为做好2020年度全市工程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送对象
        符合申报全市工程系列高级职称人员、林业(农口)工程专业县以下基层高级职称人员、林业工程专业中级职称人员、乡村专业技术人才。
        二.申报方式
        今年的评审工作,将全省范围有效、全省县以下基层有效评审、乡村专业技术人才评审同步安排实施,在申报系统三个通道分别进行申报,职称信息系统的唯一网址是:,申报人可通过省人社厅网站“职称评审”窗口登陆申报,具体操作程序按省职改办《关于“甘肃省职称申报评审管理信息系统”上线运行的通知》(甘职改办〔2018〕23号)要求执行。
        三.申报条件
        1、全市工程系列高级职称和林业工程专业中级职称申报条件。
        全市工程系列高级职称申报要按照各行业新出台任职资格评价条件标准执行。其中:生态环境保护类按《甘肃省工程系列生态环境保护专业职称评价条件标准(试行)》(甘人社通〔2019〕255号)执行;交通运输类按《甘肃省工程系列交通运输工程专业职称评价条件标准(试行)》(甘人社通〔2019〕284号)执行;水利工程类按《甘肃省工程系列水利工程专业职称评价条件标准(试行)》(甘人社通〔2019〕294号)执行;建设工程类按《甘肃省工程系列建设工程专业职称评价条件标准(试行)》(甘人社通〔2019〕306号)执行;林业(农口)工程类按《甘肃省林业(农口)工程专业职称评价条件标准(试行)》(甘人社通〔2019〕326号)执行;工程类按《甘肃省工程系列职称评价条件标准(试行)》(甘人社通〔2019〕322号)执行;其他工程系列按相关职称评价条件标准执行。林业工程专业中级职称申报按甘人社通〔2019〕326号执行。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岗位设置相关规定,正常申报在核定空岗的前提下,方可申报评审材料,需提供《庆阳市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审核表》,破格晋升中不应有破岗位的材料。
        2、林业(农口)工程专业县以下基层高级职称申报条件。严格按照省人社厅、省林草局《甘肃省基层林业(农口)工程专业高级职称评价条件标准(试行)》(甘人社通〔2018〕469号)执行。县以下基层高级职称评审按照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甘人社明电〔2019〕90号)文件要求向基层“三长两突出”( 基层工作时间长、任职时间长、任低一级岗位时间长和任现职前业绩突出、任现职以来业绩突出)人员倾斜,特别要注重向临近退休人员倾斜。2020年度林业(农口)工程专业县以下基层高级职称单独评审数额市人社局随后下达。正常晋升、破格和考核认定晋升均在下达的数额内进行申报,下达的数额年度内有效。
        3、乡村专业技术人才申报条件。为落实省委甘办发〔2019〕55号文件规定,今年将“乡村教师”倾斜政策,扩大到所有乡村专业技术人才,不受指标限制。主要针对乡村工作20年以上评聘中级和乡村工作30年以上评聘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即目前在乡村工作岗位上,累计乡村工作年限达到要求,借调离开乡村工作岗位的,不得纳入这次专门评审;在工作年限上,不能将非乡村工作岗位上的工龄核算为乡村工作年限。乡村工作20年以上评聘中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按照甘人社通〔2019〕326号评价条件标准执行,乡村工作30年以上评聘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按照甘人社通〔2018〕469号评价条件标准执行。
        四.申报时限
        1、申报时间。个人申报务必于9月30日24:00时前完成,申报时间截止后申报通道关闭,不再受理。各单位要尽力做到随时申报、随时审核、随时反馈,审核推荐工作必须在9月30日前完成,逾期不再受理。
        2、业绩时限。业绩成果终算时间为2020年9月30日,该时间结束后,不接受任何形式的材料补报。
        3、任职年限。专业技术总年限和任职年限,均计算到2020年12月31日为止,任职年限从聘用当月计算。
        五.书面提交材料
        1、各单位出具的申报职称人员推荐正式文件(1份),内容包括业绩能力审核情况、品德考核情况、业绩推荐意见和公示结果。
        2、各单位推荐申报职称人员和品德情况公示材料(系统上传张贴图片)、廉洁自律证明、完成任现职以来继续教育证明任务书、近5年来年度考核情况、个人业务工作总结。
        3、《甘肃省职称任职资格审批表》(3份)、《甘肃省申报职称任职资格评审简表》(25份)、《申报职称任职资格业绩汇总审核表》(2份)、《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2份)。
        4、答辩人员答辩论文,一式五份,封面注明“×××同志答辩论文”。
        六.评审工作要求
        为了确保2020年全市工程系列职称评审工作顺利完成,结合2019年评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还需做好以下工作。
        1、系统使用专人负责。职称申报评审系统要管理员专人管理使用,申报人、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审核人和分管领导审核必须实名制,谁审核谁签名,责任明确。要牢固树立严格的保密意识,按国家保密的相关规定,保管和使用账号、密码。因保管、使用账号、密码出现问题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情节严重的建议有关部门给予纪律处分。各单位分管职称工作的负责人,要定期对本单位职称信息系统保密工作进行督促检查。系统操作人员要定期更换和使用复合密码,系统操作人员更换时,要办理交接手续,新接岗人员必须重新修改和使用复合密码。
        2、严把申报审核关口。为确保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规范、严肃性,申报人须按照评审条件标准完整、规范、一次性上传申报材料,与业绩无关或证明力不强的佐证材料不得上传,单位证明材料内容要详实,有理有据,简略不清楚的不予认可。各单位要严把申报审核关,确保申报人上传的信息资料及佐证材料全面、真实、有效,实现一次性申报、审核,对反复退回修改补充材料的,要作出通报。根据近年来的申报情况,要严格核查毕业证、职称证、任职文件、审批表等资料,落实谁审核、谁负责机制,坚决杜绝造假现象。
        3、申报资料完备有效。一是申报证明资料要有证明效力,提供的证明材料及文件复印件(姓名处)要有相关部门的签字确认和盖章才予以认可,坚持谁盖章谁签字。课题(项目)个人排名页面须加盖立项单位或鉴定(验收)单位公章。二是个人基本信息出现姓名、年龄与身份证不符的,需提供户籍或人社部门证明材料予以证实。三是学历证明材料。2002年以后取得的学历,须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并在“学信网验证码”栏目中填入12位数验证码(验证码要在2020年12月底前有效);2002年以前取得的学历,须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和《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学信网免费申请);取得党校、军队学历等其他学历的,须提供学籍卡或毕业生登记表等相关材料。四是业绩证明资料不确定的,及时向主管部门请示,不得将无法认定的业绩资料层层推荐上来。
        4、个人信息准确完整。电子证书打印,申报人姓名、身份证号、工作单位要填写完整、准确,如甘肃省XX市XX县(区)XX单位,不得简称,否则一律不予受理。专业技术职务填报必须提供职称证书、任职文件、聘任文件。如当年未办理或遗失未补办职称证书的,可提供任职和聘任文件(缺一不可)。  
        5、论文查重服务。今年职称评审工作中,实行“中国知网”的论文查重服务,供全省各单位、个人在职称工作中免费使用。未被“中国知网”收录的论文,由用人单位联系“中国知网”工作人员(联系人:詹浪,联系电话:18310277805)查重,符合查重率要求的查重报告单,经用人单位审核无误后,加盖本单位公章上传职称信息系统,论文重复率核心期刊超过10%、省级期刊超过20%,不按相应级别论文对待。
        6、关于专家举荐业绩的把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均不按具备一条业绩对待:
        (1)申请人、举荐专家双方或有一方不诚信的,或双方或有一方不知道举荐政策要求的。
        (2)针对已定性成果举荐的。如科技奖项、发表的论文、纳入计划或已结题验收的课题、项目等。
        (3)未产生效益的。即未产生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或生态效益,或虽产生效益,但未达到相应层级职称应具有水平的。
        (4)未按规定程序举荐或用人单位不认可的。
        (5)获“小范围”高级职称者举荐的。
        (6)举荐专家不了解申请人的业绩成果、能力、品德等情况的。
        职称申报人填写这条业绩的,各单位都要按以上要求倒查核实,不符合要求的,劝本人撤回该业绩。
        7、公示。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规范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公示工作的通知》(甘人职〔2016〕44号)文件精神,确保用人单位在向外推荐前和评委会评审通过后的“前后公示”制度落实。推荐上报前的公示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用人单位推荐和品德公示情况与推荐材料一同上报。
        8、答辩准备。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员,按相关规定参加答辩。答辩人员要按文件要求准备答辩论文,未发表论文的专业技术人员,可用体现本人专业技术工作业绩和水平的标志性业绩成果代替论文答辩,包括:工程专业高质量的工作总结,科研项目技术报告,技术推广、疑难问题解决等技术总结,工程项目初步设计或实施方案,项目验收报告,技术(产品)创新,专利、标准、规程等方面的业绩成果等。中级以上职称评审都要进行答辩环节,未答辩和答辩不合格的,不进行评委会评审,确保答辩不走过场,切实提高评审质量。
        9、严格遵守审核纪律。对不符合评审条件标准人员,要严格把关,做好政策解释说服工作。对于处置问题不妥善、上交矛盾、工作不负责任造成缠访等不良影响的单位及个人,将作出通报批评。


                                                                                    庆阳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0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