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庆阳市林业和草原局党组关于印发《庆阳市林业和草原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近期重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中共庆阳市林业和草原局党组关于印发《庆阳市林业和草原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近期重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庆林党组发〔2020〕49号
各林管分局,市林科所、市森林公安局、局直各单位:
现将《庆阳市林业和草原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近期重点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认真抓好督促落实。
中共庆阳市林业和草原局党组
2020年8月18日
庆阳市林业和草原局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近期重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第13次会议和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第16次会议精神,紧紧围绕“深挖根治决战决胜之年、长效常治开局起步之年、行业整治动真除患之年、斗争成果全面检阅之年”的目标任务,按照“六清”行动中“行业清源”的具体要求,结合林草工作实际,制定庆阳市林业和草原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近期重点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目标任务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扫黑除恶的重要指示精神,紧扣三年为期的总目标,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按照依法严治总要求,既要在深挖根治上见成效,又要在长效常治上下功夫,确保林区综合治理得到全面整治,行业监管明显加强,长效机制更加健全,平安林区建设成效更加显著。
二、近期重点工作任务
(一)深入开展再学习再对标,提升政治自觉性。系统各单位要持续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要性指示精神以及中央决策和省、市委部署进行全面系统的学习、领会、对标,深刻认识当前专项斗争严峻性、艰巨性、复杂性,聚焦各种思想偏差,从思想认识、政治站位、履行职责、斗争实效等方面,深挖“松口气”、“歇歇脚、过得去、能交卷” 等思想病灶,推动专项斗争政治自觉再提升,政治担当再强化。
责任单位:林管分局、市林科所、市森林公安局、局直各单位
责任领导: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二)扎实开展“回头看”,靠实整改责任。系统各单位要对去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整改工作进行全面的“回头看”,扎实开展问题查摆活动。一是查履行领导责任、直接责任、监管责任落实情况,摆党政主要领导和相关责任人谋划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实际行动情况;二是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安排部署,摆相关责任人和部门抓促落实的情况;三是查涉黑涉恶涉乱线索摸排“清仓见底”,摆线索的甄别、移交、上报的落实情况;四是查部门监管漏洞的问题,摆乱象整治、长效机制建设等情况;五是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新进展、新突破,摆专项斗争工作的成效和经验;六是查工作不得力、效果不明显的问题,摆具体问责追责的情况。8月底,将问题查摆整改台账报送至局扫黑办。
责任单位:林管分局、市林科所、市森林公安局、局直各单位
责任领导: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
完成时限:8月底
三、立足工作实际,强化源头治理
(一)抓行业乱象整治。紧紧围绕违法占用林地草地、盗伐林木资源、乱捕滥猎野生动物、扰乱林区生活生产秩序、破坏草原生态等问题,在6月份组织开展新一轮拉网式、全覆盖、无死角涉黑涉恶线索排查攻坚行动。8月底前,将涉黑涉恶线索排查情况报送至局扫黑办。
责任单位:林管分局、市林科所、市森林公安局、局直各单位
责任领导: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
完成时限:8月底前
(二)抓野生动物管控。重点是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后,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工作的通知》和《庆阳市林业和草原局加强野生动物管控工作方案》的要求,加大巡护力度,强化联防联控,要将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打击非法猎捕职责纳入生态林管护员、护林员、防火检查站等工作人员的日常巡护工作,全面排查林区内乱捕滥猎滥食、非法收购、非法运输野生动物等违法犯罪行为。
责任单位:林管分局、市林科所、市森林公安局、局直各单位
责任领导: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三)抓金融乱象整治。3-7月份,系统各单位要组织开展一次公职人员参与非法集资、非法高利放贷、电信网络诈骗大排查活动,重点对单位财务人员开展“七个一”活动,即:一对一防范宣传,组织一次人员摸底排查、进行一次宣传防范、召开一次警示教育学习会、推动一次财务管理制度自查、开展一次承诺签约、建立一本排查工作台账。8月底前,将开展“七个一”活动情况报送至局扫黑办。
责任单位:林管分局、市林科所、市森林公安局、局直各单位
责任领导: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
完成时限:8月底前
(四)抓行业内部监管。重点对林区内的造林工程、森林抚育、管护站建设、森林资源保护等领域进行专项检查。着力排查林区扰乱单位正常工作和生活秩序,妨碍林草生产建设顺利进行,林草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强揽工程、垄断经营、恶意竞标的突出问题。
责任单位:林管分局、市森林公安局
责任领导: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五)抓特殊人群管理。对辖区内有犯罪前科人员、吸毒人员、信教人员、无业闲散人员进行全面的摸排登记,建立特殊人群信息库。加强对特殊人群的监督管理和帮教服务,有效化解涉及重点人员的社会矛盾,切实解决涉及重点人员的实际困难,最大限度消除不稳定、不安全、不和谐因素。
责任单位:林管分局、市林科所、市森林公安局、局直各单位
责任领导: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
完成时限:8月底前
四、建立长效机制,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
加强对扫黑除恶工作长效机制建设的统谋划,确保建立系统、规范的制度机制体系。系统各单位要根据本单位工作实际,把扫黑除恶与行业治理、源头治理、综合治理结合起来,围绕预防干部涉黑涉恶、充当“关系网”“保护伞”,提升干部能力、素质,探索建立加强队伍日常管理、教育培训、奖惩激励等方面的制度机制。
责任单位:林管分局、市林科所、市森林公安局、局直各单位
责任领导: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
完成时限:年底前
五、加强组织保障,增强专项斗争工作动力
(一)思想政治保障。结合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将深入学习党中央重要指示精神、中央和省委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部署要求,纳入党组织理论学习重点内容,纳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深刻认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部署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定心信心,保持斗争精神,正确执行政策。
(二)加强组织领导保障。要始终加强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组织领导,主要领导带头履行政治责任,亲自部署推动重点工作,研究解决突出问题;系统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着力提高推动落实的能力,抓好调查研究、督促指导、检查考评、制度建设等工作,积极有序推进扫黑除恶各项工作。
(三)加强宣传舆论保障。不断改进和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舆论工作,把典型案件报道转化为法治公开课、犯罪警示课、干群教育课,大力宣传专项斗争的重大意文、重大部署、重大战果,充分展示党中央“除恶务尽”的坚强决心,形成浓厚社会氛围,鼓舞和号召全社会同黑恶势力作坚决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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