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检疫证办理工作的通知
庆林函〔2019〕69号
各县区林草局:
为切实做好苗木产业培育工作,充分发挥植物检疫工作的“把关”与“服务”职能,最大限度地为苗木经销企业提供优质服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从即日起,各县(区)每天必须至少安排一名专职检疫员办理检疫业务,检疫业务在县(区)林草局办理的,实行节假日检疫值班制度,最大限度地为苗木经销者办理检疫提供方便。
二、据一些苗木经营者反映,有些县(区)由于电脑、打印机等设备老化、网速慢、电脑卡顿等原因,严重影响了办理检疫业务的速度和效率,各单位要尽快将设备和设施进行更新,确保业务工作顺利进行。
三、要建立健全植物检疫责任制度,主要领导要带头抓,分管领导要亲自抓,业务人员要全力抓,确保检疫工作正常开展。今后,如因工作人员办理检疫业务不及时,造成苗木经营者损失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要搞好宣传培训工作,大力宣传植物检疫法律法规,对前来办理检疫业务的相关人员开展有关法规政策的宣传,公开检疫流程,让他们知晓办理程序,鼓励支持其提前申请产地检疫并获得“产地检疫合格证”,苗木调运前凭“产地检疫合格证”换取“植物检疫证书”,以提高办理检疫业务效率。要进一步开展专职检疫员培训,全面提高业务技能,每个专职检疫员都要熟练掌握植物检疫软件的操作。
五、植物检疫既是保护森林资源安全的重要手段,又是为广大苗木经营者提供优质服务的平台。因此,各单位一定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植物检疫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正确处理“把关”与“服务”的关系,既要严格把关,防止危险性病虫传出传入,又要为广大群众提供优质服务,助推全市林业生产持续发展。
庆阳市林业和草原局
2019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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