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财政追加我市天保工程政策性补助资金814.1万元
近日,庆阳市财政局会同市林业局联合下发了《关于下达2015年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提高补助标准资金的通知》,拨付市直27个国有林场国有林管护费、社会保险补贴共计765万元。同时,省林业厅下达省直管县属国有林场提高补助标准资金49.1万元。标志着国家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二期补助标准调整政策在我市得到全面落实。
据了解,2015年中央财政进一步加大了对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的支持力度,适当调整了国有林管护费、职工社会保险等补助标准。国有林管护费由每年每亩补助5元提高到6元,社会保险年缴费工资总额由我省2008年社会平均工资的80%,提高到2011年社会平均工资的80%。这是继2012年国家提高集体个人国家级公益林补偿标准后,首次提高国有林管护费和社会保险补助标准。2015年我市国有林场实际在岗职工2195人,天保区国有国家级公益林面积为337.1万亩。按照新的补助标准,中央财政将每年增加我市天保工程国有林管护、职工社会保险两项政策性补助814.1万元。(天保办 赵庆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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