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政府出台《“十二五”造林绿化工作规划》
市财政每年安排2000万元专项补贴造林绿化和育苗 五年新增造林191万亩 “十二五”末全市森林覆盖率将达到35.49%
庆阳市政府日前出台了《庆阳市“十二五”造林绿化工作规划》,提出“十二五”期间全市新增造林191万亩,城镇绿化5.5万亩,绿色通道4.6万亩,新建经济林基地60万亩,森林培育303.8万亩,新增森林面积416万亩,到“十二五”末森林覆盖率达到35.49%。
《规划》提出,“十二五”时期,全市将转变林业发展方式,以保护和自然修复为基础,围绕一个目标(创建国家级生态市和省级园林城市),突出四个重点(城镇、公路、荒山和村庄绿化),坚持四个结合(工程建设与义务植树相结合、城市建设与绿化美化相结合、城乡绿化与荒山绿化相结合、造林绿化与经济林基地建设相结合),实施六大工程(森林城市建设、绿色通道、荒山造林、经济林基地建设、森林培育和优质种苗基地建设工程),加快造林绿化步伐,落实规范管理措施,扩大森林面积,增加森林蓄积,提升生态效能,改善人居环境,努力走出一条“既要金山银山,又要绿水青山”的可持续发展之路,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良好的生态保障。
《规划》还进一步明确了加强领导、合理规划、注重科技、多方融资、明晰产权、强化管护等六个方面的政策措施。《规划》要求,在资金投入上,要探索建立以“公共财政投入为基础、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多渠道投资机制。市财政每年安排20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造林绿化和育苗基地建设补助,落实中石油长庆油田碳汇林建设资金1000万元用于碳汇林建设。积极争取财政支农、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农业综合开发等专项资金,用于造林绿化和育苗基地建设。《规划》要求,要按照“林随地走、地随人走”的原则,进一步深化林权制度改革,明确林地、林木的经营权和所有权,确立林地经营的主体地位,全力维护林地所有者的合法权益,充分调动经营者从事造林绿化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实现“造林者得实惠、生态环境有改善、林业生产快发展”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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