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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阳市建立林长制“两单两函”工作机制

来源: 作者:林长办 宋一诚 发布时间:2023-05-23 09:10:02 浏览次数: 【字体:

  近期,市林长办按照《庆阳市林长制工作制度》和省林长办《关于建立林长制“三单一函”工作机制的通知》(甘林长办发〔2023〕9号)要求,建立了林长制《林草资源现状清单》《问题清单》《工作提示函》《重大问题督办函》(简称“两单两函”)工作机制。

  《林草资源现状清单》——市、县林长办应及时向总林长、林长提供责任区域“林草资源现状清单”(乡村两级林长《林草资源清单》由县级林长办负责提供),内容包括:森林覆盖率(林木覆盖率)、森林蓄积量、林地面积、森林面积、生态公益林和天然林面积、人工商品林面积、草原面积、湿地面积和湿地保护率等;区域内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地名录及概况;野生动植物情况、古树名木情况等。《林草资源清单》每年提供一次,除责任区域主要的林草资源现状数据外,还应包括与上年度林草资源的对比分析情况,对林草资源数据指标出现非正常变化,尤其是出现负增长的情况,要认真分析查找变动原因,提出解决办法和具体要求,以便为林长全面掌握责任区域林草资源状况和动态变化,及时解决林草资源保护发展问题提供依据。

  《问题清单》——市、县林长办公室要定期梳理汇总涉林草业务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建立重点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为林长谋划推进林长制工作提供依据。并实行销号式管理,督促有关单位建立整改台账,明确责任人、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实行闭环管理,按时完成整改销号。

  《林长工作提示函》——根据林草资源保护发展年度或阶段工作需要,结合林草工作规律和林长制工作重点,市、县林长办适时向有关林长送达《工作提示函》,提示当前需要重点关注和解决的问题,对林长巡林、资源管护、国土绿化、生态修复、森林草原防火、灾害防控等重点工作提出建议意见。乡村两级林长《提示函》由县级林长办负责提供。

  《林长制重大问题市级督办函》——根据林长批示和巡林发现的问题,以及出现重大涉林草案件、重大林草灾害或其他涉林草重大问题时,市县两级林长办以《重大问题督办函》的形式,向相关县(区)、乡(镇)、单位进行督办,并明确整改时限和要求。下级林长办收到督办函后,主要负责人作为整改落实工作第一责任人,应当及时组织研究制定整改工作方案,明确整改措施、责任主体和时间进度,认真落实整改要求;下级林长应当积极采取措施,消除不良影响,减少或挽回资产损失,有效防范类似事件发生,维护林草资源安全。

  通过林长制“两单两函”工作机制,进一步压实市、县、乡党委政府主体责任,全面掌握责任区域内林草资源情况,为林长巡林履职提供参考,推动林长制做深做细、落地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