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新闻中心>行业动态>详细内容

庆阳市林长办召开全市林长制工作推进会

来源: 作者:资源科 宋一诚 发布时间:2021-12-21 15:41:04 浏览次数: 【字体:

全市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推进会议12月20日上午在西峰召开,会议由市林长办组织,市林草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华峰主持并讲话。8县(区)林长办、4个林管分局分管领导和业务主办参加。

a75c5815d69e493fad02ea775e6fd8f3.jpg

会上,通报了全市林长制工作推进情况和存在的问题。截至目前,全市制定印发实施方案128个,其中:市级实施方案1个,县级实施方案8个,乡(镇)级实施方案119个;设立市、县(区)、乡(镇)、村四级总林长251人、林长2396人、副林长3108人,其中市级总林长2人、市级林长8人,县(区)总林长16人、林长94人,乡(镇)总林长233人、林长1004人,村级林长1290人、副林长3108人;成立林长制办公室128个,组建工作专班133人。

会议就全市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存在的问题和近期工作进行强调。

李华峰要求,各单位一要明确职责、靠实责任。市、县、乡总林长是推行林长制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协调解决推行林长制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市、县、乡林长是推行林长制的直接责任人,负责督促责任区域造林绿化、林草资源保护、产业发展等工作,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村级林长负责组织将管护责任落实到山头地块,发挥好护林员、草管员的作用,加强日常巡护,强化源头管理。二要属地管理、分级设立。国有林区应纳入属地管理,分级设立林长制责任体系,国有林区党委(支部)书记应纳入领导小组,并作为副组长,国有林区党政主要负责人作为各级林长负责包抓所辖国有林区林长制工作。三要规范设置、全面公示。建立林长公示牌规范管理体系,实行分级负责、分级管理,明确各级林长公示牌管护主体、管护责任,落实管护经费。四要紧扣节点、落实任务。严格按照市级《实施方案》时间节点建立县乡村三级林长责任体系,完成林长责任区域划分和责任区域落实到山头地块,设立林长公示牌,公布责任区域林草资源概况及林长、护林员、草管员职责和监督电话等内容,明确主体责任和目标任务,实现山有人管、林有人造、树有人护、责有人担。12月底前完成市级督查验收。五要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加大宣传力度,强化舆论引导,建立信息发布平台,及时向社会发布相关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筑牢夯实自然生态安全根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