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镇原县提高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惠民惠农补助标准
为了最大可能惠及广大林农,充分发挥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在林业生态扶贫中的支柱作用,巩固精准扶贫成果,助力乡村振兴,根据镇原县林草局提案,镇原县人民政府十八届第65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将权属为集体和个人的国家级公益林的兑付到户标准从上年的每亩11.5元提高到12.5元,同时将专职护林员的管护劳务费由6000元/人·年提高到8000元。
由此,该县2021年集体和个人公益林的经济补偿总额达到627.8638万元,较2020年增加了46.2263万元;管护劳务费总额从上年的83.4万元增加到111.2万元,139名专职护林员(其中39名为建档立卡贫困户)年人均可增收2000元。惠民惠农补助总额已占到全县当年集体和个人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总额的9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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