锐意改革 老底子激发新活力——甘肃庆阳森林公安警务机制改革提升执法水平
2017年12月18日中国绿色时报记者刘斯文报道
发案少了,秩序好了,治安更稳定了……林区百姓的这些切身感受,是甘肃省庆阳市森林公安警务机制改革带给民众看得见摸得着的好处。近年来,庆阳市森林公安积极探索实行案件进出口、审核把关机制改革,率先成立了案件管理中心和预审大队两个专职机构,最大限度发挥警务效能,提升警务执法规范化水平。今年5月,庆阳市森林公安局被公安部评为“全国优秀公安局”。
庆阳市森林公安局成立于1982年5月,现为副县级建制,实行行政以市林业局管理为主、公安业务以市公安局和省森林公安局管理为主的双重领导管理体制。庆阳市森林公安局下辖7县1区8个县区森林派出所和子午岭林区8个林区派出所及政治工作办公室、指挥中心等12个内设机构,肩负着全市7县1区和子午岭国有林区的集体林、国有林保护职能,承担着庆阳子午岭国有林区各类刑事、治安、林业行政案件和7县1区各类涉林案件的查处任务。
近年来,随着法制社会建设步伐加快,森林公安机关的执法规范化建设步入了快车道。为顺应森林公安改革大潮,庆阳市森林公安局按照国家改革的总体部署,积极借鉴地方公安机关的成功经验,结合林区实际,进行了案件进出口、审核把关机制改革,率先成立了案件管理中心和预审大队两个专职机构,实现了案件统一归口管理和刑事案件统一预审审查移送起诉;规范了案管、预审工作运行机制,明确了案管、预审部门的工作职责,确立了案管、预审部门在整个案件办理过程中的职责定位;按照从优从专原则,庆阳市森林公安局各办案单位选配部分专业素质优、工作能力强、办案经验丰富的民警充实到案管和预审岗位,配齐配强了案管、预审工作力量,加强了案管、预审工作的专业化建设;理顺了各办案单位与案管、预审部门之间的关系,明确了案管、预审工作流程,健全完善了案管、预审工作制度;通过岗位练兵、集中轮训、网上教学、参加庭审和加强与法检的直接沟通协调,不断提升了案管、预审队伍的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
新机制彰显新成效。目前,庆阳市森林公安机关案件受理统一归口管理,案件的受理登记、案件分送、流程监控、执法监督、统计分析等工作规范有序,案件信息网上录入、案件网上流转办理、网上抽查监督、案件质量网上考核考评、案件卷宗网上自动生成,强化了案件源头、过程的管理监督,有效杜绝了各类人为因素影响案件依法依规办理的漏洞;预审大队统一负责案件证据的审查核实和刑事案件的移送审查起诉,统一负责对口检察院、法院协调诉讼工作、服务刑事案件办理工作、深挖犯罪工作。同时,庆阳市森林公安机关逐步健全完善了证据收集指引、依法排除非法证据、规范讯问、听取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律师意见、完善补充侦查等工作制度,严把森林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的最后一道关口,提高了刑事案件质量标准,从机制、体制上防范了冤假错案,维护了司法公正。
目前,预审大队审核、移送起诉各类刑事案件150起,做到侦审终结一案移送审查起诉一案,刑事案件办理效率、移送起诉效率逐步提高,退侦率明显下降,案件办理的人力成本、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不断降低。
案管中心和预审大队成立以来,案件统一进口、出口管理初见成效,全市森林公安民警执法办案水平进一步提升,执法办案质量显著提高,目前无一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国家赔偿或控告申诉案件发生,森林公安的职能作用得到了充分发挥。庆阳市森林公安局先后26次受到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各所队室及个人荣立一、二、三等功74次、获省级以上表彰奖励29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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