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城县启动林木绿地认建认养
为了进一步加快生态文明建设步伐,近日,庆城县林业局出台了《庆城县林木绿地认建认养实施办法》,全面部署,积极启动。
《方案》规定,认建认养范围包括城区北区广场、中街广场、三角花园等大中小公园绿化、城区街道、单位庭院、住宅小区等绿地,城郊以东山周祖陵森林公园和县城西山、北山及教子川流域长青片林绿地和乡镇所属面山及公路行道树。认养单位每人每年不少于1亩,主要对认养林木实行管理、病防等,认养期限最少为2年。由县绿化主管部门发出公告,单位和个人向县绿化委提出申请。县绿化委根据认养单位或个人的申请,具体安排认养区域及树种,并给予反馈。单位和个人认定后,需按照绿化委绿地认养技术标准和要求,及时履行相应的义务。
《方案》还规定,林木绿地认建认养不改变原有林木、绿地的性质、功能和产权关系,未经批准,不得以任何理由在认建认养的林地、绿地内增加和绿地无关的建筑物或构筑物。(封丽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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