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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信件内容

信件情况
标题 宁县国有林场把村集体土地化成争议区,无法林改
写信人 高** 写信情况 2024-11-28
信件状态 已办理
信件内容
为依法保护来信人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来信内容暂不公布
回复情况
回复单位 庆阳市林业和草原局 办结日期 2024-12-06
回复内容

高小伟先生,你好,我局接到你反映宁县林管分局国有林场与村集体林地争议等问题后,第一时间进行了调查核实,现将具体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你反映梁掌林场(林管分局) 2009年占用其村组部分集体用地用来种植树木的问题。

2009年梁掌林场在汪家梁荒山造林整地,用于2010年退耕荒山造林,该项目位于梁掌林区21、26林班,比对梁掌林场“国有林林权证”、“林地资源一张图”数据库,以上项目涉及林地权属均为国有,项目实施地块内无集体林地和基本农田。

二、关于你反映了解到今年又计划占用基本农田进行植树造林的问题。

经核查,今年又计划占用基本良田进行植树造林的问题不存在。2024年梁掌林场实施封山育林工程项目,该项目由庆阳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甘肃省庆阳市陇东地区生态保护修复和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宁县林管分局2024年初步设计的批复》(庆林草批〔2024〕2号)文件批复,有具体作业设计、施工图,经与国土“三调”数据库核对,未占用基本农田。

三、关于你反映“未进行林改”问题

经核查,由于金村乡与梁掌林场属农林交错区,2009年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时,由于历史原因,土地权属争议较大,县、乡、林场多次调处未果。根据宁县县委、县政府《宁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工作方案》(县委发〔2009〕195号文件)的有关要求,对争议区域暂缓签订林地承包合同和发放林权证。目前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已全面推开,下一步我们将逐步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感谢您对林草工作的重视和关注!

 

 

            庆阳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4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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